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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聞
我省PM2.5平均濃度首現(xiàn)同比下降
發(fā)布時間: 2014/12/03
省大氣污染防治聯(lián)席會議辦公室發(fā)布的日報顯示,截至12月1日,我省PM2.5平均濃度首次出現(xiàn)同比下降。 去年,環(huán)保部改革我國的空氣質量評價體系,以“空氣質量指數(shù)”AQI來判定空氣質量,新標準將PM2.5納入了評價體系。今年,國家啟動空氣質量與工作雙考核。根據(jù)考核要求,今年全省PM2.5年均濃度必須同比下降2%,才能拿到及格分。如果PM2.5年均濃度不下降,得分歸零,一票否決,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。未通過年度考核地區(qū),國家不僅要限批項目,還要加大問責力度。 然而,前11個月江蘇PM2.5平均濃度一直未能實現(xiàn)“由升轉降”。為此,省政府在年初以“一號文”專項部署的基礎上,又先后于10月、11月接連下發(fā)“大氣新9條”和“大氣后8條”。按照最新部署,從10月份開始,省大氣污染防治聯(lián)席會議辦公室每10天要測算一次全省PM2.5平均濃度,并與去年進行對比,結果向各相關部門及各市主要負責人公布。11月26日,省政府再次出招,要求全省各市全面重啟“青奧環(huán)保模式”,同時將PM2.5的平均濃度由“旬報”改為“日報”。 在各級政府的全力推動和各界的積極配合下,截至12月1日,我省PM2.5平均濃度終于出現(xiàn)了同比下降。省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中心副主任張祥志告訴記者,他們每天都要調度全省13個省轄市72個大氣國控監(jiān)測點的PM2.5數(shù)據(jù),再進行“平均”計算,從而得出全省的PM2.5平均濃度。根據(jù)監(jiān)測,去年自1月1日至當年12月1日,全省PM2.5平均濃度為65.73微克/立方米;而今年同期的平均濃度為65.4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0.32微克/立方米,降幅0.49%。 |